海湾六国正式对中国汽车电池征收反倾销税
海湾六国正式对中国汽车电池征收反倾销税

海湾六国正式对中国汽车电池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12月海湾合作委员会(GCC)部长级委员会正式批准对原产于或从中国、马来西亚出口的汽车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这标志着2024年8月启动的反倾销调查尘埃落定,也成为近年来海湾国家对中国电池产品采取的最重要贸易救济措施之一。

海湾六国认为,中国和马来西亚相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大量涌入,严重冲击GCC本土产业。

本文是阿中产业研究院“中东生意经”系列第176篇,深度介绍中阿投资、贸易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产业趋势、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和潜在交易机会。

一、正式落锤:海湾六国宣布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据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反有害国际贸易行为技术秘书处官网及官方公报第53期公布,海湾合作委员会由工业部长组成的部长级委员会已正式批准常设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马来西亚出口的汽车起动用铅酸蓄电池(HS编码8507.1000)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技术秘书处总干事Mahfouz bin Nasser Al-Ruqadi确认,该决定完全基于技术秘书处作为GCC调查机关历时近16个月的调查结论。涉案产品特指带隔板、呈矩形或方形的用于起动活塞发动机的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乘用车和商用车起动。

二、从立案到终裁:16个月调查始末

2024年8月14日,GCC反有害贸易行为技术秘书处(GCC-TSAIP)正式立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马来西亚的上述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立案申请由沙特Reem Batteries and Power Appliances Company、Al Shabib Battery Factory(Q Power)、Middle East Battery Company三家企业提出,并获得卡塔尔电池厂、阿联酋电池公司、国家电池制造公司等支持,申请人及支持方合计占GCC同类产品总产量的100%。

申请方指控,中国和马来西亚出口商倾销幅度超过2%,且进口绝对数量快速增长,导致GCC本土产业出现价格压制、价格低迷、销售量下滑、市场份额萎缩、生产及产能利用率下降、利润与投资回报率下滑、现金流恶化等一系列损害。

调查期间,技术秘书处向所有利害关系方发放问卷,要求40日内提交答复,最终依据核实数据作出终裁。

三、海湾车用铅酸电池产业现状与自卫逻辑

尽管全球乘用车正加速向新能源汽车转型,但海湾六国(沙特、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巴林、阿曼)市场对传统内燃机车辆的需求仍占绝对主导地位。高温、高湿、长途运输等极端使用环境,使铅酸起动电池在当地保有极高更换频率,年市场需求量稳定在数百万只。

近年来,中国企业凭借规模化生产与成本优势迅速抢占中东市场份额。调查显示,2021-2023年间,中国对GCC铅酸起动电池出口量年均复合增长率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价格却持续低于GCC本土同类产品正常价值,引发产业强烈反弹。

本土企业认为,若不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海湾地区仅存的几家铅酸电池工厂将面临全面关停风险,进而影响就业与产业链安全。

四、对中国电池出口企业的直接影响

此次终裁覆盖所有从中国大陆及马来西亚出口至GCC六国的涉案产品,不区分企业所有制与具体品牌。税率水平虽未在公开文件中披露,但根据GCC惯例,通常在30%-200%之间,将大幅提高中国产品在当地的落地成本。

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铅酸起动电池生产国与出口国,2024年1-10月对中东地区出口额已超2020年全年。GCC市场虽仅占中国总出口量的约6%-8%,但利润率较高,且常作为辐射北非与南亚的桥头堡。此次反倾销税将迫使企业重新评估中东市场布局,部分中小企业或选择退出。

五、更广泛背景:全球贸易救济新趋势

近年来,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高速增长,海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呈上升趋势,但针对传统铅酸起动电池的反倾销仍属少见。GCC此举一方面反映本土制造业保护诉求,另一方面也显示海湾国家在“2030愿景”“2050净零”之外,对现有传统工业的守护决心。

对中国企业而言,合规应诉、加快产品升级、开拓多元化市场已成为应对全球贸易壁垒的必答题。而对GCC本土产业来说,反倾销税只是第一步,后续能否借政策窗口实现技术升级与成本竞争力提升,才是决定这场贸易救济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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