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阿联酋反倾销中国商品官方文件全文:陶瓷洁具
2025年9月阿联酋反倾销中国商品官方文件全文:陶瓷洁具

2025年9月阿联酋反倾销中国商品官方文件全文:陶瓷洁具

2025年9月22日,阿联酋外贸部宣布对原产或自中国等国出口的特定陶瓷卫生洁具,征收反倾销关税。

本文是阿中产业研究院“阿联酋生意经”系列第208篇,深度介绍中阿投资、贸易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产业趋势、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和潜在交易机会。

如下为该文件的中文译文全文: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对外贸易部

2025 年第 25 号指令

关于对原产于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印度共和国出口的陶瓷洗涤槽、洗脸盆、洗脸盆台座、浴缸、坐浴盆、抽水马桶缸体、冲水水箱、小便器及类似卫生洁具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的指令

一、指令依据

1.    依据 2025 年 3 月 13 日部长级委员会第 15 号决定(该决定基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际贸易有害行为常设委员会 2024 年第 61/AD13 号建议),该决定要求对原产于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印度共和国出口的陶瓷洗涤槽、洗脸盆、洗脸盆台座、浴缸、坐浴盆、抽水马桶缸体、冲水水箱、小便器及类似卫生洁具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2.    依据 2017 年第 1 号联邦法《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法》第 15-3 条规定:“本部应与本国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执行海湾合作委员会主管机构就海湾合作委员会针对国际贸易中对海湾合作委员会产业造成损害的有害行为开展调查后发布的所有决定。”

3.    依据 2017 年第 1 号联邦法《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法》第 13-3 条规定:“对被调查产品进口实施最终措施所征收的税款,在扣除海关局为征收该税款提供服务的成本(该成本应由本部、相关主管机构与海关局协调确定)后,应存入本国国库。”

本国所有经济运营者及相关政府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最终反倾销税:

二、适用最终反倾销税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

三、适用最终反倾销税的产品

陶瓷洗涤槽、洗脸盆、洗脸盆台座、浴缸、坐浴盆、抽水马桶缸体、冲水水箱、小便器及类似卫生洁具。该产品归入海湾合作委员会统一关税编码:69101000、69109000。

无论为落地式还是壁挂式,均不包括供儿童、老年人及病患使用的可移动卫生洁具;也不包括非瓷质附加件或小型非瓷质浴室配件(如皂碟、海绵篮、牙刷架、毛巾钩、卫生纸架及置物架),即使此类配件为壁挂式设计。

四、最终反倾销税的生效时间与期限

最终反倾销税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 5 年。

五、最终反倾销税的形式

最终反倾销税采用从价税形式,按到岸价(CIF)的百分比征收,具体如下表所示:

国家出口商 / 生产商名称反倾销税率(占到岸价的百分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智如科技有限公司(Guangdong Zhiru Technology Co., Ltd)35.6%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Huida Sanitary Ware Co., Ltd.)38.7%
广东阿基特卫浴科技有限公司(Guangdong Akit Sanitary Ware Technology Co., Ltd.)33.8%
非抽样合作中国企业(详见附件)(Non-Sampling cooperating Chinese Companies (Annex))37.5%
其他中国企业(Others)51%
印度共和国阿里斯顿陶瓷公司(Ariston Ceramic)47.4%
安科卫浴私人有限公司(Anchor Sanitary Ware Pvt. Ltd.)21.4%
艾姆勒陶瓷公司(Aimler Ceramic)21.4%
瑞西卫浴公司(Racy Sanitary Wares)21.4%
伊罗斯卫浴公司(Eros For Sanitarywares)69.5%
非抽样合作印度企业(详见附件)(Non-Sampling cooperating Indian Companies (Annex))36.2%
其他印度企业(Others)83.4%

六、最终反倾销税的缴纳方式

最终反倾销税由相关责任方在海关局缴纳,具体规定如下:

1.    反倾销税率按上述表格所列百分比,针对对应企业,以到岸价(CIF)为基数计算征收。

2.    确定到岸价(CIF)时,需附上经认证的商业发票。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经认证的商业发票,则反倾销税率按 “其他企业” 对应的到岸价百分比征收。

现恳请本国所有经济运营者及相关政府部门遵守本指令规定,并确保指令的有效执行。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对外贸易部长

萨尼・本・艾哈迈德・阿勒泽尤迪博士(Dr. Thani Bin Ahmed Al Zeyoudi)

2025 年 9 月 12 日发布

如有任何咨询,请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联系我们:MoSFT@economy.ae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对外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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